王春来律师亲办案例
帮助工伤职工维权,大获全胜
来源:王春来律师
发布时间:2013-04-03
浏览量:670
   

   H先生在某工厂上班时操作机器受伤,后被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九级伤残,同时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,某工厂也没有为H先生办理社保。H先生与某工厂协商未果,来我所寻求法律帮助。

   经过仔细研究案件证据,笔者代理H先生提起劳动仲裁,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某工厂支付工伤待遇、二倍工资差额、经济补偿金、停工留薪期待遇及H先生垫付的医疗费共七万余元。至此H先生的权益得到全面的保护,律师的代理工作也得到肯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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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春来律师主办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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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场路1718号悦成商务中心4楼401室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王春来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广东穗港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401*********6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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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服务地区:
    广东-广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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